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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第九届“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4/3/5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校心理育人工作,提升心理育人师资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培育大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的总体安排,学校决定开展我校第九届“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惜青春韶华,赴“心”辰大海


二、活动时间及对象


(一)活动时间:2024年3月—6月


(二)参与对象:全体在校学生、全体学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全体教师


三、活动内容


(一)第九届陕西高校“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启动仪式暨全省大学生严重心理危机事件分析研判会


为了学习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最新精神,把握宣传季活动安排及全年心理育人重点工作。同时,研究分析我省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预防干预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有效提升心理育人工作者专业技能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水平。我校将组织学工部、研工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全体辅导员参加第九届陕西高校“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启动仪式暨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分析研判会。具体会议内容另行通知。


(二)宝鸡文理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典型案例评选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成果,交流经验。我校将面向各学院收集具有一定成效,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共同研究探讨当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不断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1。


(三)宝鸡文理学院第三届陕西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大赛


为了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以赛促教,以赛促改,发挥心理育人课堂主阵地作用,提升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育人质量。我校决定举办宝鸡文理学院第三届陕西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大赛。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2。


(四)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微视频大赛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健康文化氛围,引导大学生自发学习和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学生乐观积极、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我校决定举办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微视频大赛。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3。


(五)心理健康工作坊


为了帮助我校师生积极调适情绪,缓解工作、学业压力,疏通心理焦虑,提高心理健康素养,我校决定开展系列心理健康工作坊,工作坊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六)“大学生心理中心开放日”参观体验活动


为进一步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学生的求助意识,增进学生对心理中心的了解。大学生心理中心决定继续于本学期每周五16:00-18:00面向全体在校生开展“心理中心开放日”参观体验活动。心理中心将安排专人介绍心理中心相关职能以及预约咨询流程,带领学生参观体验沙盘室、身心反馈室、宣泄室等功能室,组织心理观影活动。


(七)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


为了进一步提升辅导员心理问题和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技能,提高辅导员谈心谈话、咨询辅导等业务水平,持续优化我校心理育人工作质量,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我校决定开展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具体培训方案另行通知。


(八)心理委员工作技能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的朋辈心理辅导队伍,帮助班级心理委员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好地开展心理互助、自助以及心理危机预警等工作,我校决定分配心理健康专职教师深入学院开展心理委员工作技能培训。具体培训方案另行通知。


(九)心理咨询案例督导


1.专家督导:邀请宝鸡市康复医院精神科医生苏掌权、宝鸡市心理咨询专家王舟所开展案例督导,进一步规范心理咨询工作流程,提升心理咨询服务质量,优化心理危机防控实效,促进心理咨询工作科学规范开展,不断提升我校心理咨询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朋辈督导:为了促进我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成长,进一步提高心理咨询的助人效果,促进个案咨询辅导的交流学习,我校决定每周五10:00-12:00于高新校区心理咨询中心团辅室开展专兼职心理咨询师朋辈督导活动。请有意参加朋辈督导的专兼职心理咨询师提前来电预约(0917-3566251),督导案例模板见附件4。


四、评比推广


1.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根据各学院活动开展情况、师生参与情况、宣传教育效果和取得成果等情况,在6月中旬对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5个,并予以表彰。


2.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各项活动获奖作品和优秀成果也将择优在学工在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官方网站及微博等平台进行集中展示。


3.对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形成的各项优秀成果,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全省的相关评优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媒体平台,及时对本次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2.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各二级学院在积极组织参与各项校级活动的同时,要精心策划开展“三个一”心理育人教育实践活动,即开展一场心理委员、爱心舍长的心理专题培训,组织一次心理主题班会,举办一项学院特色心理育人实践活动,活动形式和内容应充分彰显本院专业特色和育人特色,积极打造有学院特色的品牌活动,进而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和交流。


3.及时总结,不断提高。各二级学院应在2024年6月10日前,对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将图文资料及2024年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进行上报,电子版发送至bwl_xljk@163.com。










学工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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