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表彰在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大学生心理委员,学校决定开展宝鸡文理学院第四届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班级心理委员(任职 1年及以上)
二、评选比例
本学院心理委员数的10%(采用四舍五入法)
三、评选条件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沟通能力,能够为同学提供有效的心理支持和帮助。
3.在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得到师生的广泛认可。
4.遵守学校纪律,无违纪行为。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定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文字及视频佐证资料(文字介绍3000 字以内,可提供支撑材料:如工作事迹、新闻报道、期刊论文、表彰荣誉等;视频格式为 MP4,时长5分钟内,200M以内,视频内容为个人形象介绍及工作经验分享,如助友心灵成长、挽救困境学友、干预危机个案、组织心理活动等),报学院党委、党总支。
2. 学院评审、推荐
各学院依据具体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评审并填写推荐意见、盖章,于11月29日12点前将纸质申请表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电子申请表及参评材料发送至邮箱:bwl_xljk@163.com。
3. 学校审核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于12月20日前进行审核。
4. 公示表彰
名单将在学生处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颁发荣誉证书。
未尽事宜,请联系心理咨询中心。
联系人:薛茹 王颖
联系电话:0917-3566251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