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学工部、研工部、保卫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展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的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携手同心 护航有你
二、培训目标
进一步提高心理咨询教师、辅导员等群体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危机的实战能力,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对有抑郁症、家庭纠纷等问题学生的重点关注,采取针对性强的心理疏导和咨询干预办法,有效防范危机事件的发生。
三、培训时间
2020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四、培训对象
全校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在岗一线专职辅导员,学工部(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研工部(研究生导师)、保卫处干部。
五、培训平台
通过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平台(www.ausc.edu.cn)首页“携手同心 护航有你”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界面,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的学员,既可在电脑端参加学习,也可下载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附件3)
六、培训任务
培训学习分为直播课程、录播课程、主题研讨、心得撰写四个环节,其中课程学习由直播、录播组成。培训结束后,完成各项考核要求且总成绩在80分及以上参训学员可在“教学服务-电子证书”一栏中打印“学时证明”,作为本次培训的证明纳入相关档案。
七、培训要求
1、全体参训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按时参加直播、录播课程学习等,认真完成培训环节,确保培训质量与培训效果。
2、培训期间,认真观看教学视频,完成每人不少于2次的在线交流研讨和主题讨论。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结合讲座内容指导实际工作,撰写一篇1500字以上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运用理论知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策略,促进所学知识向能力的转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请于12月8日前在学习平台提交。
联系人:许婧 姜紫涵
联系电话:3566251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