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2018】7号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为全面掌握学期初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做好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及干预工作,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决定,在本学期初继续开展心理健康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大一至大四全体在校学生。
二、排查方式
为了扎实有效地做好本学期的心理健康排查工作,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提供两种心理健康排查方案,各二级学院在开展心理健康排查时,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适合本学院的方案。
1.传统心理状况排查。以班级为单位,充分调动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宿舍舍长等多方力量,通过走访、约谈等形式,了解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筛选出存在心理问题及心理危机的学生,对有需要的学生开展谈心谈话,也可联系心理咨询中心为学生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
2.网络心理测评。依托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网络心理测评系统,为学生提供网络心理测评服务。采用网络心理测评的二级学院,需联系心理咨询中心,向中心领取网络心理测评系统管理员账户、网络心理测评二维码,登陆系统后台随时查看本学院学生心理测评情况和测评结果,根据测评结果开展后期约谈工作。
三、排查时间
2018年3月5日至3月18日
四、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为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积极号召、组织有关教师和学生干部将排查工作落到实处。避免因漏报、瞒报导致危机事件发生。
2.二级学院对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首先由负责本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的辅导员约谈,了解基本情况,对其中约谈效果不好,或问题性质难以把握的,由二级学院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预约个体咨询,由心理咨询中心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咨询、甄别,必要时转介。
3.发现学生有轻生或伤害他人的行为或趋势,或存在可疑精神异常状况,要立即上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启动危机干预程序。
4.心理健康排查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请于3月19日前上报本单位的心理健康排查工作总结,并填写心理健康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纸质版送至心理咨询中心(新校区15#公寓楼西侧101室),电子版发送至bwl_xljk@163.com。
附件1: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排查情况统计表
学工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