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开展“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试”试点测评的通知》精神和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评范围
全校2018级全体本科生。
二、工作安排
1.10月19日(本周五)12点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参加测评学生的信息统计并上报心理咨询中心(信息模板附后);
2. 10月23日—10月27日,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辅导员组织学生实施测评,逾期将无法进行测评;
3. 10月29日—11月8日,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辅导员对测评筛查出的潜在问题学生进行逐一约谈,将需要进行干预的学生上报心理咨询中心,由中心统一安排校外专业咨询师进行一对一个体咨询;
4.11月9—11月22号,校外咨询师完成对各二级学院上报学生的约谈工作,中心将咨询师约谈情况反馈给相关二级学院,并完成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报告。
三、测评网址和测评步骤
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需要使用教育部测评系统和我校咨询中心测评系统同时进行测评。每位同学必须完成两个系统的测评。
1. 教育部测评网址:http://xinli.gzedu.com/
教育部测评二维码
2. 我校心理咨询中心测评网址:http://psy.bjwlxy.cn/PSY/Home/Login?Request=http://psy.bjwlxy.cn/psy
心理咨询中心测评二维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参测率。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尤其是要做好心理健康测评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宽松和谐的校园氛围,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心理健康意识,使学生积极主动参加本次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确保实现学生参测率达到100%。
2.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测评科学规范。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精心组织,专人负责,熟悉并掌握心理测评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规范、高效的使用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和我校心理咨询中心测评系统,确保测评的科学性、准确性。
3.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测评数据安全。测评过程要注意保密,测评数据和结果由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统一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接触和向外泄露学生个人的测评信息,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未尽事宜,请与咨询中心联系。
联 系 人:冯雷涛
联系电话:3566251
附件:教育部2018级新生测评新模板
学工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