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营造良好心理健康教育氛围,不断提升我校心理育人工作水平,培育大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阳光向上的积极心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的总体安排,学校决定开展我校第八届“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塑造阳光心灵培育时代新人”
二、活动时间及对象
(一)活动时间:2023年3月—6月
(二)参与对象:全体在校学生、全体学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
三、活动内容
(一)第八届陕西高校“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启动仪式暨2022年下半年全省大学生严重心理危机事件分析研判会
为了学习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最新精神,把握宣传季活动安排及全年心理育人重点工作。同时,研究分析我省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预防干预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有效提升心理育人工作者专业技能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水平。我校将组织学工部、研工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全体辅导员参加第八届陕西高校“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启动仪式暨2022年下半年全省大学生严重心理危机事件分析研判会。具体会议通知见附件1。
(二)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咨询案例评选
为了研究分析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预防干预等方面的成功案例,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和优秀成果的实践应用,提升我校学工干部、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的心理咨询辅导及危机干预专业技能,我校决定开展宝鸡文理学院第九届心理咨询案例评选活动。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2。
(三)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案评选
为了推动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方法改革,深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与交流,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教学和科研工作水平,我校决定开展宝鸡文理学院第五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案评选活动。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3。
(四)第五届大学生心理健康科普知识竞赛
为了调动大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大学生自主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培养积极心理品质,形成“人人关注心理健康,人人拥有健康心理”的校园氛围,使大学生更好的关注自我健康,关注心灵成长,提高品质,健全人格,和谐成长,我校决定举办第五届大学生心理健康科普知识竞赛。本活动由教育学院承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第六届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
为了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引导同学们将生活、学习、交往中的心理冲突、烦恼、困惑等编成“小剧本”,结合心理学原理,把“大道理”以心理情景剧的方式进行表演,让替代性疗愈发生在剧场,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达到自我反思、自我感悟、自我提升的目的,我校决定举办第六届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本活动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承办,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4。
(六)“青春有你”5·25校园游艺会
为了进一步营造积极健康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使广大师生在春意盎然的美丽校园中积极调节情绪,释放压力,愉悦身心,我校决定于5月25日举办“青春有你”校园游艺会。高新校区活动由经济管理学院承办,石鼓校区活动由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承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辩以明心”心理健康主题辩论会
为了进一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引导学生关注自身心理健康,关爱自身,提高思辨能力,培养团队意识,我校决定举办“辩以明心”心理健康主题辩论赛。本次活动由政法学院承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学生团体心理辅导参与体验活动
(1)OH卡牌团体心理辅导
①活动时间:2023年4月12日、19日、26日及5月3日15:00-17:00
②活动地点:高新校区、石鼓校区心理咨询中心
③参与方式:学生自主申报,3月31日前以“学院+姓名+参与项目”为文件名,发送内容“学院+年级+专业+姓名+电话+QQ+参与目的与成长目标”到bwl_xljk@163.com。
④人数及场次:每场15人,两校区共开展4场活动。
(2)心理沙盘团体辅导活动
①活动时间:2023年5月10日、17日、24日、31日15:00-17:00
②活动地点:高新校区、石鼓校区心理咨询中心
③参与方式:学生自主申报,4月15日前以“学院+姓名+参与项目”为文件名,发送内容“学院+年级+专业+姓名+电话+QQ+参与目的与成长目标”到bwl_xljk@163.com。
④人数及场次:每场15人,两校区共开展4场活动。
(3)室外团体心理辅导
①活动时间:2023年6月7日、14日、21日、28日15:00-17:00
②活动地点:高新校区、石鼓校区心理咨询中心
③参与方式:学生自主申报,5月15日前以“学院+姓名+参与项目”为文件名,发送内容“学院+年级+专业+姓名+电话+QQ+参与目的与成长目标”到bwl_xljk@163.com。
④人数及场次:每场30人,两校区共开展4场活动。
(九)“大学生心理中心开放日”参观体验活动
为进一步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学生的求助意识,增进学生对心理中心的了解。大学生心理中心决定于本学期每周五16:00-18:00面向全体在校生开展“心理中心开放日”参观体验活动。心理中心将安排专人介绍心理中心相关职能以及预约咨询流程,带领学生参观体验沙盘室、身心反馈室、宣泄室等功能室,组织心理观影活动。
(十)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
为了进一步提升辅导员心理问题和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技能,提高辅导员谈心谈话、咨询辅导等业务水平,持续优化我校心理育人工作质量,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我校决定开展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具体培训方案另行通知。
(十一)心理咨询案例督导
1.专家督导:邀请宝鸡市康复医院精神科医生苏掌权、宝鸡市心理咨询专家王舟所开展案例督导,进一步规范心理咨询工作流程,提升心理咨询服务质量,优化心理危机防控实效,促进心理咨询工作科学规范开展,不断提升我校心理咨询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朋辈督导:为了促进我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成长,进一步提高心理咨询的助人效果,促进个案咨询辅导的交流学习,我校决定每周五10:00-12:00于高新校区心理咨询中心团辅室开展专兼职心理咨询师朋辈督导活动。请有意参加朋辈督导的专兼职心理咨询师提前来电预约(0917-3566251),督导案例模板见附件5。
四、评优推广
学校将对本届心理育人宣传季活动期间的各项比赛竞赛类活动组织专业评审,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推荐心理情景剧大赛、优秀案例评选、优秀教案评选、大学生心理健康科普知识竞赛四项比赛一等奖作品参加全省高校的相关比赛竞赛,最终根据宣传季期间的整体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评选5个优秀组织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全员参与氛围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宣传季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校园网、微博微信以及学院媒体平台及时对本单位的特色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全员心理育人氛围。
(二)突出创新,彰显心理育人特色
各二级学院在积极组织参与各项校级活动的同时,要精心策划开展“三个一”心理育人教育实践活动,即开展一场心理委员、爱心舍长的心理专题培训,组织一次心理主题班会,举办一项学院特色心理育人实践活动,活动形式和内容应充分彰显本院专业特色和育人特色,积极打造有学院特色的品牌活动,进而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和交流。
(三)及时总结,提升心理育人质量
各二级学院要对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将总结材料、通讯报道、宣传海报、网络宣传截图、成果材料等图文或视频资料及“阳光护航”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学院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上报,纸质材料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15号公寓楼西101室),电子版发送至bwl_xljk@163.com。
各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将纳入年终工作量化考核。
附件:
1.关于参加陕西省第八届“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启动仪式暨2022年下半年全省大学生严重心理危机事件分析研判会的通知
2.第九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咨询案例推选活动方案
3.第五届陕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案评选暨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研讨会工作方案
4.宝鸡文理学院第六届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评选活动方案
5.宝鸡文理学院心理咨询督导案例报告模板
党委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