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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心理咨询案例专家督导的通知
2021/9/7

学工部【2021】13号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工作水平,及时发现、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个案,学工部决定举办2021年上半年心理咨询案例专家督导,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21618日下午4:30-6:00

二、地点:心理咨询中心团辅室

三、参与人员

1. 需要案例督导的二级学院的副书记及辅导员;

2. 需要案例督导的专兼职心理咨询师。

3. 参会人员请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QQ”进行报名,报名截止6.17日18:00前。

四、注意事项

1. 有需要督导的完整个案,请按要求形成书面报告(见附件1);

2. 有需要督导的具体问题,请在工作群填写工作表单(稍后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QQ”发布);

3. 督导案例及问题上报请于6.17日18:00前完成。

未尽事宜,请联络。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 督导案例报告模板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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